星期五, 11月 09, 2007

盡己所能


今晚,我回娘家小住,陪陪爸媽。一回到自己的房間,便看見案上的信件埋積如山,都怪自己懶惰及沒記性,除了銀行外,其餘的都沒有更改自己的住址。其中一封是宣明會寄來的,每年這時候,我都會收到該機構送來的一張空白聖誕卡,目的是讓我把心意寄給我所助養的小孩,這已是第六年了......

回想初出來工作,我想把部分薪金做些有意義的事,此時,我在報章上看見宣明會的宣傳廣告,於是,我便填妥表格寄去宣明會。後來,宣明會寄來覆函,並送上一幀照片,照片中是一個六歲孟加拉小女孩,她就是宣明會為我安排的助養兒童。孟加拉?一個聞名已久卻不知在何處的地方,如今,我竟跟這遙遠的地方其中一位小孩子扯上關係,緣份真奇妙。隨即,我寫了一封信給那小女孩,在兩個多月後,我收小女孩的回信(其實是一幅圖畫加上少許英文單字),她告訴我她喜歡自己國家的國旗,平日幫媽媽打水和照顧弟弟,最愛上英語課,還有謝謝我給她上學。那刻,我真的很興奮、很感動。六年過去了,小女孩已成為十二歲的少女,我們每年都有書信的往來。但當她十八歲,宣明會便要我停止供養,因為她要靠自己的能力維生。

除了宣明會外,我和嘉祺最近亦給香港癌症基金作定期損款。這是因為我的父母近年先後發現患上癌症,幸好我爸是「長俸制度」下的公務員,所以他和媽媽的龐大醫療費用都得到政府的資助,給我們解決了很大的難題,使爸媽得以安心治病。但其他癌症病患者可能因金錢問題而得不到適當的醫治,而他們的家屬亦相當無助。所以我們有能力,就應幫助他們,雖然我們的力量可能是微不足道,但集腋成裘,能為有所需者給予實際和心靈上的支持。


(今天,我又收到好消息,我的中學同學詩詩於上個於誕下一個男嬰,但對不起,我竟以為他是女孩子,因為他眼睛大大的,實在太可愛了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