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8月 07, 2009

條條大路通羅馬


在偶然的機會下,看到了以下的報導:

八月艷陽天,潘威當了學界紅人。

香港出發,踩單車到羅馬。
他叫這個計畫「條條大路通羅馬」,一萬六千里路橫跨中國、哈薩克、俄羅斯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德國、奧地利及終點意大利共十個國家,預算一天踩一百公里(相等於由大圍到大尾篤來回兩次的路程),目標一百六十天完成。

七月二十五日,潘媽媽、哥哥,數名好友一行七人送行。
一上車,鼻子一酸,淚水就在眼眶內打轉。因為接下來的日子,就只有單車作伴。

二十五歲,再不是學生,特意辭掉工作,放一個悠長假期,完成這次創舉。「我想趁年輕做一些可以講一世的事。」他的人生,一直淡如開水。

父母做貿易生意,中學讀伊利沙伯, 05年中大地理系畢業後便投身社會,當機場地勤人員,負責資料分析及項目管理。日復日處理一堆又一堆滯留個案,過境阿伯撒尿,也得幫手洗屁股。

「每日坐巴士返機場,我常常問自己:就這樣過一生嗎?為何重複做着一些沒完沒了的事。」每年升職一級,但三年來面對的人和事,都是一樣,前路茫茫。

想起小時候的勞力士 Explorer廣告,蘭洛夫•費安尼斯用三年時間由南向北橫跨地球。

「條條大路通羅馬,我不信人生就只是讀書工作買樓結婚生仔一條路走。」辭工,去羅馬,為 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籌款,「逼自己無退路。」沒有粗獷身型,沒踩過單車旅行,沒擁有過一部單車。

四出找贊助,連單車行老闆也質疑:「你知唔知十一月俄羅斯有幾凍?」「你一日踩過幾多公里?」「你咁樣點得 o架!」出發前兩個月他不停鍛鍊體能,每日至少踩兩小時單車,早上又去跑街,由住所土瓜灣落去九龍城,再上加多利山。

至截稿日,他踩到甘肅天水市的東岔鎮。「矢志不枉此生。」

(壹週刊 - 專題報導 06.08.2009 vol.1013)


看畢這篇報導,我第一個想法就是:我也想擁有他的勇氣及機遇。

每次看到別人的創舉,自己就暗生羨慕。因為我自小就受家人保護,爸媽常認為世途險惡,女孩子應多留在家中。結果,我就做甚麼前都先考慮家人會否擔心,從不敢做一些家人反對的事。我是很感謝這種家庭教育,因為這能使我平平安安地成長,從沒誤入歧途。但就欠缺一些青少曾做而值得講一生的事(我最想的就是當背包客流浪異鄉),心裏總有點後悔。

時間過去了,現在我也成家立室,肩上負擔三個家庭,更不應為了自己而自私行事。為了填補心裡的這個坑洞,就唯有多支持其他年少的有志之士,給他們打打氣,寄望他們為自己完成創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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