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月 25, 2008

一個太遲的決定


這就是我們的法定古蹟

今天,新聞報導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宣佈把景賢里列入法定古蹟,回想四個多月前工人用鐵鎚把景賢里的牌坊、瓦片擊碎的震撼場面,不敢慨嘆一句:這個決定真的來得太遲了......

雖然,林太説景賢里可以復修八成面貌,但許多的文物、裝飾已被破壞,這又怎能回復原貌?補上的只不過是那些沒有歷史價值的贗品!其實只要當初政府有注重古跡的保育工作,以本地的人才、資金,要保存原來的風貌又有何難處?現在全因一個太遲的決定,才弄致如斯田地......

這次事件令人不敢質疑一點,香港口口聲聲説自己是文明的國際大都會,但反觀常被視為次一等的澳門,人家能把歷史古蹟好好保存,一是保留原來用途,一是變成博物館,讓當地人和遊客以最直接、最獨特的方式了解當地文化,而不是把它變成超級市場,或棄之不顧,又甚至把它拆卸,然後建一個不論不類的仿製品,究竟誰較文明?

長此下去,我們的下一代如果要了解本地歷史,便要透過圖片或仿製品,他們真不及我們幸福,起碼我們看過它們的存在,以及消逝。而一個忘記往昔的政府,會帶來有一個怎樣的社會?真值得人反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