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顯對相機的寵愛,我便買下了這件衛衣
我和嘉祺買了那部單鏡反光機幾個月,説真,嘉祺比我更會用它,起碼他很了解它的功能,我還是喜歡即興而輕巧的數位相機。但買了它卻不理它,心裡總是有點戚戚然,於是我要努力和它培養感情。
這次,我們利用快門的功能去作畫:我們在一間黑漆漆的房間裏,一人用小電筒在牆上寫字,負責攝影的則把相機的快門減慢至十秒,這樣相機便能攝下這十秒內電筒的光線,就像一幅圖像。不知我的解説是否正確、淺易,總之出來的效果就如上面那張相片。
我真的要多發掘它的好玩之處,別讓它「英雄無用武之地」。
2 則留言:
你件tee好靚! 我都想要番一件~
早知預埋你一份,因為兩件有八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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