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翻開報紙,我發現了一宗父母向子女索回留學費用的新聞,始終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」,所以看過後並沒把此它放在心上。
到了晚上,我媽告訴我原來案中的媽媽是她在酒樓認識的「茶客朋友」,她們還曾一同旅行,那時才想起我曾與那位母親有幾面之緣,因為她的孫女很可愛,所以我對她有點印象。在記憶中,她是位很親切的阿姨,待孫兒很細心,而且她蠻友善,因為她經常與我媽或其他茶客約會,甚至當她知道我要結婚,她願意出租她的房子給我們,但我們已有房子,所以沒有接受她的好意。
一位待人親切的母親,為甚麼要與兒子對簿公堂?而作為兒子的,為何要令自己的父母如此失望?一家人為甚麼不能把家事好好地解決,而要透過法官來主持公道?或許大家都有自己的苦衷。雖然,那位母親最後都能「如願以償」,獲得兒子的八十多萬賠償,但卻賠上親情,哪才是最珍貴?我想她心裏有數。但這是別人的家事,旁人不宜下批評,唯有唏噓的搖搖頭作罷。
(「父 母 追 討 供 兒 留 學 費 勝 訴」:
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cfm?iss_id=20080304&sec_id=4104&subsec_id=11867&art_id=10823870 )
星期三, 3月 05, 2008
一宗令人唏噓的新聞
發佈者: 嘉欣老師 於 10:14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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