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月 30, 2009
失明的人
現在大部分的小朋友自小就已擁有自己的英文名字,但在我那個年代,爸媽的英語水準不高,所以通常是我們為自己改英文名字的。有些同學會選英文書中的人物,因為既不會讀錯,又容易拼寫;有些會找當紅明星的名字,夠時尚;有些會翻字典,在英文名字的範例一欄中挑選。而我就是最後者,因為我想選一個很少人揀選的,結果就選定了"Cecilia"這個了。我想這個名字的讀音頗特別,縱使它的解釋為「失明的人」,但我想應該很少人注意到它這個奇怪的解釋吧。
這個名字隨着我已多年,但我從沒有在意它的真正意義,直到看到一個鎖扣,上面刻有這個名字的希伯來文解釋,原來它的意思是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(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,the evidence of things not seen)我想這就是說是對未見之事的相信,就像一個失明的人相信看不到之外間正存在着,這就是「信念」了,。
現在,我終於了解到這個名字的深層意義了,就是對自己堅持、忠於自己的信念。
星期二, 1月 27, 2009
星期日, 1月 18, 2009
I ♥ Polaroid
延續上篇─
我亦下載了一個Polaroid程式,Polaroid就是寶麗來,是一款即影即有的相機,早於1948年已面世,但於2008年宣布停產。以前我接觸的寶麗來,主要是在一些慈善義賣攤位上使用,那時仍未有數碼相機,只要捐幾塊錢就與聖誕老人、大型娃娃......合照,還即場取回相片。當工作人員把相片遞給我們時,它仍是黑色的,多待幾十秒,影像才出現。那幾張相片早已褪色了,所以我覺得要是可選擇,也不會拍寶麗來,因為它只有一個好處,就是快。
但自從我把玩手機內Polaroid程式後,對它完全改觀了。由於相片的色彩經過處理,就算在街頭隨意一拍,也能拍出具藝術感的照片,愛極它了!不過我還是做回乖乖的老師,在下班後才到街上拍個足夠,結果可憐的嘉祺又成為我鏡頭下的人兒了,還要被我疲勞轟炸,整天聽我說:「你睇幾靚!」又或:「停停先,我又想影相。」
Ha ha,I ♥ Polaroid!
星期五, 1月 16, 2009
開會中......
這陣子消失了,但我並沒有躲懶,因為我連續多天朝七晚十二地工作,所以才沒時間寫寫文章。不過「黑夜已到臨,黎明還會遠嗎?」大部分的會議、試卷批改、校務......已完成,再努力多一會就放假了!
亦由於經常在會議中,所以我對我的手提電話有更深入的了解(自己聯想一下當中的關係吧!),下載了幾個相機程式,很有趣的,還即席找鄰座的Karen老師當模特兒,但她是位可憐的模特兒,因為她遇上一位無良的攝影師(怎樣無良?這是秘密啊!)。
看着這部手提電話,就想起兒時看過的一齣卡通片,名字好像是「嘉/卡x探長」之類,片中探長的姪女有一本神奇的書本,甚麼資料也能查到。兒時的我覺得這是天方夜譚,但套用於現在,這豈不是可接通互聯網的手提電腦嗎?我們現在使用的科技產品,不要說二十年前,就算十年前的我們也不曾幻想過。想着、想着,感覺自己有點在「話當年」,早已忘了自己仍在開會中。
星期五, 1月 09, 2009
冬日的熱維他奶
日近天氣轉冷,我每天總要喝一瓶熱維他奶才罷休,就連在露天操場當值,也要手拿一包盒裝維他奶取暖。因為在熱維他奶的襯托下,才像記憶中的冬天。
在我的印象中,維他奶應是我人生中第一件購入的物品,那時我還是幼稚園學生。在每個寒冷的早上,媽媽都會給我一元,之後我便把它交給老師,過了一會,就會有一瓶暖烘烘的維他奶遞到我的手上。不過,那時我卻羨慕同學可以買益力多,但幼稚的我竟以為一元是買不到五角的益力多,唯有納悶地喝着媽媽指定的熱維他奶。
而另一個冬天必然喝維他奶的原因,就是那年代的年宵市場最矚目的攤位定是維他奶公司的。那時只要買一瓶熱維他奶,就會得到一支維他奶鉛筆,我就是希望得到那支筆,就嚷着要買維他奶,向來以為維他奶是健康飲品的爸媽當然求之不得,立即買瓶熱維他奶給我。而我「醉翁之意不在酒」,一邊喝着維他奶,一邊看着手上那支鉛筆喜孜孜地笑着。如果爸媽知道維他奶的糖分極高後,會否後悔當年經常買給我們喝呢?
就是這樣,我就養成冬天喝熱維他奶的習慣。喜歡的不只它的温暖,還有它透過味蕾傳送給我的回憶。
星期五, 1月 02, 2009
簷前滴滴水,點點滴來不差移
想不到新年第二天就遇上一件令人氣忿的事─
話說我在一間店舖內排隊付錢,站在我前面的一個小孩竟拿起店員放在桌上的一把美工刀把玩,要是我在學校看到這種情況,小孩子未拿起美工刀已被我制止,因為在校我被受予管教孩子的權利和義務;但在校外,我覺得自己沒有權干涉人家管教孩子的方法,唯有盡量克制自己別管人家的事。看着那孩子玩着、玩着,竟大膽得把人家的貨品包裝割開。此時,我已按捺不住,不管他的父母是否在場,我嚴正地跟那孩子説了一句:「你不可以破壞人家的東西。」那孩子知道自己的惡行被揭發了,也立即放下那把美工刀。此時,他身旁的一位成人竟説:「你給我出去。」原來他的家長就在他身旁(他的語調不是「!」,而是「。」,何等「冷靜」)。自己的孩子破壞了人家的東西不是應向店主道歉的嗎?(我也不求他會向我這位多管閒事的途人幫他管教兒子而道謝)不是應該立即糾正孩子的行為嗎?怎能以逃避了事?
所謂「且看簷前滴滴水,點點滴來不差移。」有怎樣的父母,就有怎樣的孩子。如此小事,也能看到那位孩子得到甚麼教育,將有甚麼的處事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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